汉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深耕执法规范建设,提升市场监管水平
2026-07-29 16:23:03          来源:汉寿县市场监管局 | 编辑:伍 宏 | 作者:蔡 丹 邹 灿          浏览量:376

汉寿融媒7月29日讯(通讯员:蔡  丹  邹  灿)近年来,汉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立足市场监管职能,以依法行政为生命线,不断完善体制机制,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强化履职能力,提升监管效能,奋力推进基层法治市场监管建设。

一、完善体制机制

一是夯实制度根基。对照法治市场监管建设要求,修订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23项制度,根据规范执法要求陆续出台《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行为的三项工作要求》《负面行政复议决定问责制度》《信用修复管理办法》等3项制度,同时建立动态清理机制,对与现行法律法规冲突、不适应发展需要的2项旧制度予以废止,确保时效性和适用性。

二是充实专业力量。县局招录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法律专业人员4名,聘请1名公职律师担任法律顾问,为重大执法决定、行政复议应诉等法治工作提供专业支撑。

三是优化组织机构。进一步优化职权,成立市场监管行政执法综合执法大队综合办公室,各执法中队所办案件的审核由原来自办自审归口到综合办公室统一审核,实现案件办理与审核分离,全面提升案件审核质效。

二、规范行政执法

一是规范执法行为。县局严格遵守行政执法 “三项制度”,配齐行政执法记录仪和影像刻录光盘,执法全过程记录覆盖率100%;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实现“扫码入企”全覆盖;严格实行全流程线上执法办案,实现执法行为全流程规范化。

二是统一自由裁量。在总局及省局裁量原则及基准的基础上,结合汉寿经济发展状况及多年来的执法实践,就甲鱼抽检不合格以及过期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瘦身钢筋等几类常见违法行为处罚,做了进一步的细化裁量。

裁量权以“一定标准+一定幅度”为原则,同一事项相同情形同基准裁量,同标准处罚;不同情形围绕着一定标准有规则的上下波动。

常态化开展局领导集体研究案件,对个体工商户公民作出五千元罚款、对法人或其他组织作出五万元罚款、不予行政处罚、减轻或者从重处罚等10项重大处罚案件,实行局负责人集体讨论;疑难案件,先由法制机构组织办案机构研判,再上会集体讨论。

让自由裁量权,从粗放式走向精细化,由弹性化转向刚性化。

三是开展案件回访。对重大案件、投诉举报、上级部门交办以及其他有较大影响的案件,在作出行政处罚之后,组织专门人员对受到行政处罚的当事人跟踪回访;了解行政执法行为是否合理公正,以及办案人员在执法办案过程中是否规范文明执法。

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促进依法行政。

三、强化能力提升

一是强化案卷提质。县局将本年度例行案件评查、办案能手评选工作与开展历史案件倒查工作相结合,全面梳理2020年以来行政处罚案件,主要围绕证据“三性”以及行政处罚程序的规范性、裁量的合理性和正当性等内容开展评查,并形成问题清单。

问题清单,由局党组统一交办相关办案机构负责人,并召开案件评查倒查分析会,通过案例复盘、原因剖析等方式,直观呈现案件评查中发现的个性短板与共性症结。

采用“一卷一表一清单”交办形式,闭环推进整改落实。

二是强化教育培训。举办市场监管执法能力提升班,特邀市司法局、市局、县司法局长期从事行政执法监督,有着丰厚的理论功底和实践经验的专家授课;重点围绕市场监管行政执法理论与程序应用、执法办案证据规则、行政复议等进行针对性业务培训,切实把培训效果转化为行政执法能力的一次大提升。

三是强化传帮带育。发扬老带新优良传统,老干部以身示范、言传身教,在如何开展执法检查、办案及文书书写等方面手把手教学,各办案机构负责人亲自带兵,把办案一线作为练兵场,让青年干部现场学、现场教、现场干,助力青年干部成长成才。

今后,汉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执法办案能力和执法案卷质量,要让执法办案全流程经得起部门监督、司法审查和历史检验;进一步抓牢依法行政这根生命线,当好打造“走进汉寿,办事无忧”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排头兵,让市场监管部门口碑更好,形象更佳。



一审  伍   宏

二审  郭政达

三审  张智峰


责编:伍 宏

来源:汉寿县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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